接待到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上访的群众;转送、交办、督办重要来访事项;协调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处理群众集体来访、到市非正常上访,维护信访秩序;负责群众来访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;指导协调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处理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。